OKR:「提升營收 50%」該列在目標還是關鍵結果?

Po-chiang "Bob" Chao
Words
Published in
Feb 18, 20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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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tGPT: “I’ve created a new header image for your article, visually expressing the dilemma of “Where does this fit?” highlighting the uncertainty in categorizing whether increasing revenue by 50% is an objective or a key result.”

討論年度目標,很容易會訂出例如「將營收提高50%」這樣的東西(另一個也很容易出現的是「完成 blah blah」,不過這究竟應歸類於目標(Objective)還是關鍵成果(Key Result)呢?

O 跟 KR 怎麼定義?

普遍認知上,目標(Objectives)是指導性、鼓舞人心的質性內容,描述組織或個人希望實現的願景或方向。目標應該清晰、具備啟發性且容易理解的。

而關鍵成果(Key Results)則是具體、可量測的成果,用以衡量對目標的達成程度。它們應該明確指出成功的標準是什麼,並且可以具體衡量進展。

實際上當然上層的 KR 有可能也影響著下層的 O,這無可厚非;或者,越是組織裡的小螺絲,也許對事情就會越專注在比較小(但也較深)的範圍。

那麼「將營收提高 50%」是目標還是關鍵成果?

乍看之下「將營收提高 50%」看起來可能是一個宏大的目標(50% 只是舉例,你也可以說 20000%)。然而,有鑒於下列理由,個人認為將其視為一個關鍵成果來支持更廣泛的目標不僅更合理,而且更有助於激勵團隊和個人向著共同的願景努力:

  1. 可量測性和具體性:「提高 50% 的營收」是一個具體、可量測的目標,天生就把「我是個不錯的關鍵結果」貼在臉上。
  2. 支持更廣泛的目標:營收增長本身應該要是達成更高層次商業目標的手段,而不是終點。這些更廣泛的目標可能包括市場擴張、品牌影響力提升或創新能力加強,也許那些更適合拿來當成目標。

「為什麼?」

舉幾個「將營收提高 50%」可能用以支持的目標:

  1. 目標:成為行業領導者。在這種情況下,營收增長可以作為衡量領導地位的一個關鍵成果,反映出市占率擴大和品牌影響力提升。
  2. 目標:創新和產品發展。營收提高當然可以是為了有更多子彈來創新(或者說創新常常也真的需要耗費這些子彈。)

探究原理,其實也許問問看「為什麼該(達成這個目標)」就能更清楚該把什麼項目列在 O、什麼項目列在 KR。

雖然我自己是比較支持這類東西該列為衡量的 KR 而非 O,不過也許這個「O」是更宏大策略的一部分?那麼,制定的人就可以多向成員說明這個想法,畢竟 OKR 還是用來讓組織內更專注在共同的目標上,見樹不見林還是比較可惜一點。

如果探究完後覺得也是放 KR 比較好,尷尬的地方就出現了:不是說好的要先思考目標嗎?怎麼又從衡量手段開始了呢?

不怕不怕,我們只是還不夠熟練而已。還有五分鐘,再做一個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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